作者 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首诗写于唐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那一年白居易年仅十六岁,随家人辗转迁居,途经长安一带。少年心高气盛,他带着几首自己精心写就的诗稿,前去拜访当时文坛颇有威望的诗人顾况,希望得到一句肯定与引荐。
顾况在文人圈里素来以眼光苛刻著称,见过太多怀揣诗稿来投的年轻人,并不轻易开口赞誉。见来人名叫“白居易”,他便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长安米贵,居之不易。”言下之意,是觉得这不过又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外乡少年。然而翻开诗稿,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两句时,他沉默了片刻,重新打量眼前的少年,语气随之一变:“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居亦易矣。”原本的打趣,就这样被一首诗彻底扭转。
“赋得”二字是一种古代诗歌创作的格式,凡以他人成句或指定题目作诗,均须在题目前冠以“赋得”二字。全诗以“古原草”为主体,将“送别”的情感融入其中,表面写草,骨子里写的是离情。这对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言,构思之巧、笔力之稳,实属难得。
“离离”,形容草木繁茂、随风摇动的样子。诗的开篇用这两个叠字,一下子就把原野上野草层层叠叠、生机勃勃的景象铺展在读者眼前,读来自有一种蓬勃之感。
“枯荣”,指草木的凋零与繁盛。秋冬草叶凋落为“枯”,春夏重新茂盛为“荣”。两字并列,概括了自然界最寻常却也最深刻的循环。
“远芳”,指野草的芬芳飘散至远处。“芳”在古汉语里多用于形容花草的气息,带有一种清幽而绵长的意象,暗示草的蔓延之势,并不局限于眼前一隅。
“晴翠”,晴天里草地所呈现的翠绿之色。“晴”字点出天气明朗,“翠”字写出草色鲜亮,两字合用,如同一幅色彩饱满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
“王孙”,原指贵族子弟,后在送别诗中泛指出行远游之人。此处指的是诗人即将送别的那位友人,并无特定所指。
“萋萋”,草木茂盛的样子,与开头的“离离”遥相呼应。诗末以“萋萋”收尾,表面仍在写草,实则将满心难以言说的别情托付其中。
“荒城”,荒僻、人迹稀少的城郭。与“古道”相互对应,共同营造出辽远苍凉的意境,衬托出送别时那份难以排遣的落寞。
“萋”读 qī,第一声,平稳而短促,不可拖长读成第二声。“萋萋”两字同音,连读时节奏要均匀,方能读出草木茂盛的绵延之感。
“枯荣”一词中,“枯”为第一声,“荣”为第二声,两字声调一升一降,读起来自有起伏,恰好映衬草木枯荣交替的意象。
“侵”表示蔓延、渗透之意。这个字读音轻而连贯,不宜读得过重,否则会破坏整句“远芳侵古道”的流畅感。
诵读这首诗时,整体节奏为“二三”式,即每句前两字稍作停顿,后三字连读。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例,读时在“野火”和“春风”之后轻轻一顿,再顺势读完后三字,这样既合乎格律,也更能读出古诗的韵味。
全诗共八句,前四句写草,后四句写别,看似两截,实则浑然一体,草与情在字里行间彼此渗透,难以分割。
诗的开篇“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落笔极为平稳。“离离”二字摹写草的形态,茂密而摇曳,充满生气;“一岁一枯荣”则以五个字道尽了草木一整年的变化,没有一字是多余的。枯了又荣,荣了再枯,周而复始,不带丝毫感叹,却让人隐约感到一种岁月流逝的庄重。
紧接着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全诗的核心,也是千百年来被人反复传诵的两句。野火将原野烧得焦黑,看似彻底,却烧不断根茎深处的生命力;春风一至,新芽又从灰烬中探出头来。这两句对仗工整,一破一立,意象极为鲜明。写的是草,却让每一个读到它的人都会想到那些在逆境中仍能重新站起来的事物——无论是人,还是心里藏着的某份念想。
五六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笔触由近及远,视野随之开阔。“侵”字用得极妙,野草不是被种下的,而是自行向古道蔓延,仿佛生命本身就有一种不知疲倦的扩张欲。“晴翠接荒城”以色彩收景,一片翠绿连接着远处荒僻的城郭,画面明朗却透着几分苍凉,美丽中夹杂着寥落。
结尾两句“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一个“又”字最是沉重。这已不是第一次送别了,年年送,岁岁送,而那满地的野草也年年见证着这一幕。“萋萋”照应开篇的“离离”,草意与情意在最后一句里彻底融合,以景结情,意味悠长。
这首诗最值得细品的地方,在于它将草的生命力与送别的情感融为一体,却没有一处直白地诉说不舍。读完之后那股绵绵的愁绪,全是从摇曳的野草里漫出来的,而不是从任何一个“悲”字里来的。
这首诗以古原野草为贯穿全篇的意象,将自然景观与人情别意交织在一起,包含两层相互映衬的意思。
第一层是对生命力的礼赞。野草年年枯荣,历经火焚、风吹、踩踏,依然顽强生长,根须始终扎在土里。诗人借草的这份韧劲,歌颂了一种越是经历磨压、越是能重新生发的精神。这层意思让诗的格局超越了单纯的写景,有了更深远的人生况味。
第二层是送别时的绵绵深情。古道、荒城、萋萋芳草,共同搭起了一幅送别的背景。“又”字里藏着多少次离别的记忆,而那满地野草,每一回都静静地陪伴在送行人的身侧,无声地将那份说不尽的情感都吸纳进去。草是无言的,但正因无言,才更让人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堵着。
白居易的这首诗是唐诗中“借物抒情”的经典范例。草的坚韧映照着人心的坚韧,草的茂盛映照着情感的浓烈。两者相辅相成,使得诗意层层递进,读一遍有一遍的体会。
白居易十六岁那年,带着满腔抱负,独自踏进长安城。那时的他,不过是一个来自外地的无名少年,身边没有可以引荐的人脉,只有几张薄薄的诗稿握在手里。
他选择去拜访顾况,是因为顾况在当时文坛的地位举足轻重,能得到他一句肯定,胜过旁人千言万语。然而顾况见惯了投诗求赏的年轻人,见到来人名叫“白居易”,便笑着打趣道:“长安米贵,居之不易。”话里带着明显的轻慢,意思是说,这座城市可不是随便谁都能留下来的。
白居易没有争辩,只是默默将诗稿递了过去。顾况接过来随手翻看,目光扫过《赋得古原草送别》,读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手停了下来。他抬起头,重新打量眼前这个安静的少年,沉默片刻后说:“有才如此,居亦易矣。”先前的玩笑话,就这样被一首诗收回去了。
就是这两句诗,替白居易在长安敲开了一扇门。此后他潜心苦读,终于在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考中进士,后来又写出了《长恨歌》《琵琶行》等流传千古的作品,成为唐代诗坛影响最深远的人物之一。很多人只知道他后来的成就,却不知道他踏进文坛的第一步,靠的是一丛烧不尽的野草,和一个少年不服输的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