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选集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悲凉 并非单纯的悲伤,而是一种带有审美意味的忧郁感受。开篇以“清、静、悲凉”三字定下全文的情感底色,“悲凉”在这里指的是秋天特有的那种萧瑟与苍茫,既有失落,又有沉静,类似于古诗里“秋风萧瑟天气凉”的那种意境,不是让人痛哭的悲,而是让人沉默的凉。
落蕊 槐树花凋落后散在地面的细碎花瓣与花蕊。文中写“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脚踏上去没有声音、没有气味,只有极细腻的触感——这一笔抓住的不是视觉上的壮观,而是触觉上的轻微,恰好吻合北国之秋那种无声无息的落寞气质。
息列索落 拟声词,描摹雨点密集落下时细碎而连续的声响,带着秋雨特有的阴冷与缠绵。这个词读起来本身就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四个字摹音精准,把北方秋雨骤来骤去的那种状态写得非常生动。
潜意识 指人在不自知的情况下产生的心理感受。文中说扫帚留在灰土上的丝纹,让人“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意思是那种惆怅并非刻意去找,而是自然涌上来的。郁达夫把这个现代心理学概念融入散文,说明他追求的是一种真实而非刻意营造的情感体验。
秋士 古代用来指代那类怀才不遇、时运不济、又对秋天怀有特殊感慨的文人形象。古诗文中常见“悲秋”的传统,背后正是一批这样的“秋士”,他们把自身的郁结寄托在秋天的意象上,以秋言志,以秋抒怀。
颓废 在本文语境中并非现代口语里“生活懒散”的意思,而是指情感上的衰落与凋零倾向,即那种伤秋、悲秋的文化心理。批评家所说的中国文人“带着颓废的色彩”,指的是他们作品里普遍流露出的感伤气息,而非生活态度上的堕落。
“落蕊”“息列索落”这类词,初读时可能觉得陌生,但放回原文的语境里再读一遍,往往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遇到生僻词先不要跳过,试着联系上下文猜测意思,再查字典核对,这是读散文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郁达夫,1896年生于浙江富阳,原名郁文,字达夫。他自幼家境困难,青年时期赴日本留学,在异国度过了将近十年的漫长岁月,深受日本自然主义文学影响,回国后与郭沫若等人共同创立了创造社,成为五四新文学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他的散文有一种罕见的坦白——情感从不遮掩,喜怒哀乐都直接写在纸上,读来像是在看一个人把自己的内心剖开给你看,不加修饰,却因此格外真实。
《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那时郁达夫已离开北平多年,定居杭州,表面上生活平稳,内里却始终有一种飘零之感。北平对他来说不是普通的地方,那座城市沉郁的气质和他自己的性情极为相近,是他精神上的一处依靠。1934年的夏末,他专程北上,在阔别已久的故都停留了一段时间,这篇文章便是在那段日子里写就的。文中那种久别重逢、百感交集的心情,贯穿始终,读者即使不了解背景,也能感受到那份深藏在字句里的眷恋。
理解这篇文章,有一个细节值得留意:文章题目叫“故都的秋”,而非“北京的秋”或“北平的秋”。“故都”二字,多了一层沧桑——那是一座曾经作为都城、而今已不再是政治中心的城市,郁达夫用这两个字,把自己对这座城市复杂的情感悄悄藏了进去。
整篇文章可以分成四个层次,层层递进,读来浑然一体。
第一层是开篇的总起。作者一开口就亮出了全文的核心:“清、静、悲凉”。这三个词不是泛泛的修饰,而是郁达夫对北国之秋精准的情感提炼。紧接着他以南国之秋作陪衬,说南方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体会不到十足的秋意,就像半开的花、半醉的酒,差了那么一口气。这一对比,还没正式写景,读者心里就已经被勾起了期待。
第二层是文章主体,郁达夫用五幅各具特色的秋景图,把故都的秋一笔一笔地摹画出来。第一幅是“院落秋晨”,写一个人在破院子里泡茶独坐,仰望高远的碧天,静对牵牛花,秋意从一杯茶的热气里慢慢散出来。第二幅是“槐蕊晨扫”,写落蕊铺满地,脚踩上去无声无味,只有极细腻的触觉,以及灰土上留下的扫帚丝纹,那种清闲与落寞,写得极为克制。第三幅是“蝉声断续”,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处处可闻,简直像家养的虫,这细节既写出了北平的安静,也写出了那种声音里隐藏的衰意。第四幅是“雨后话凉”,写秋雨骤来骤去,都市闲人在桥头相遇,用拉长的调子互答“天可真凉了”,那几个字里有整个北方秋天的气味。第五幅是“枣树秋实”,写枣子在细叶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正是秋天最饱满的时候,一过这段时日,西北风就要来了。
第三层是一段议论。作者从个人感受跳开,谈到中外文人对秋天的共同情感,引出“秋士”的概念,说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格外深厚,而这种深味,非要在北方才能真正感受得到。这段议论看似闲笔,实则是作者在为自己对故都之秋的痴迷作注解——不是个人的怪癖,而是一种古已有之的文化情怀。
第四层是结尾。先以“黄酒与白干、稀饭与馍馍、鲈鱼与大蟹、黄犬与骆驼”四组比喻,将南北之秋的差异说得形象又痛快,再以“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收,把全文的情感推到了最高点,余韵悠长。
五幅秋景图的排列不是随意的。从院子里的独处,到街头的落蕊,到空中的蝉声,到雨后的闲谈,再到果树的秋实——作者由内而外、由静而动,把一个完整的故都秋日生活空间勾勒了出来,读者跟着他的视线走,仿佛也在那座城市里住了一段时日。
《故都的秋》写的是秋,落的是情,最终说的是一种特定的人生感受与文化认同。
文章的一层主题是对故都的眷恋。“故都”二字本身就带着时间的重量,郁达夫写北平的秋天,不只是在写自然风景,更是在写一座城市留给他的记忆与气息。那些院落里的牵牛花,街道上的落蕊,桥头闲人的只言片语,都是他与这座城市之间的私人联系。他不远千里赶来,只为“饱尝一尝”这秋味,这份执念,是思乡情感的另一种表达。
更深的一层主题,是作者对“悲凉之美”的肯定与追求。郁达夫并不认为秋天的萧瑟是一件令人难受的事,恰恰相反,他觉得那种“清、静、悲凉”才是秋天最真实的味道,南国之秋因为太温软、太轻盈,反而失去了秋该有的深度。这种审美取向,带着浓厚的文人气质——不追求热闹与明亮,偏爱沉郁与苍凉,在萧瑟里感受一种别处找不到的安静与真实。
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了文章最核心的情感:一个带着漂泊经历的文人,在故都的秋天里,找到了与自己内心深处某种气质相契合的美,那种美让他甘愿折寿来换。这不是悲观,而是一种深沉的珍视。
读这篇文章,不能把“悲凉”简单理解为“悲伤”。郁达夫眼中的悲凉是一种审美体验,就像欣赏一幅用墨色画就的山水画,不是因为它快乐,而是因为它深沉、真实、有分量。这个区别,是读懂这篇文章的关键。
郁达夫写散文,从不掩盖主观情感,这篇文章的每一种手法,都是情感在驱动,而不是技巧在炫耀。
文章最根本的写法是以情驭景。他写的景物,从来不是客观的描述,而是带着作者情绪的风景。同样是牵牛花,他要“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还要“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秋草使作陪衬”——这哪里是在描写,分明是在按照自己的审美偏好布置一个心里的场景。这种主观介入,让文章里的每一处风景都带上了鲜明的“郁达夫色彩”。
南北对比贯穿全文,是文章最重要的结构性手法。开篇用南国之秋的“润”和“淡”来反衬北国之秋的“清”和“静”,结尾用四组生活化的比喻作终极对比。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比并不是在贬低南方,而是用“程度差”来凸显北国之秋的独特质感——就像用稀饭去对比馍馍,不是说稀饭不好,而是说两者给人的感受截然不同。
直接抒情与寓情于景的交替使用,让文章的情感节奏有张有弛。开篇和结尾都是赤裸裸的直抒胸臆,“清、静、悲凉”“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感情鲜明,读来有力。而五幅秋景图则把情感藏进细节里,让读者自己在落蕊、蝉声、秋雨中感受那层悲凉,不说破,反而更耐人寻味。
好的散文往往在“说”与“不说”之间找到平衡。郁达夫在直接抒情的段落里毫无保留,在写景的段落里却把感情藏得很深,这一张一弛,正是这篇文章读来既有冲击力、又有余味的原因。
郁达夫的散文语言,有一种旧式文人的底子,又带着现代白话的流动感,两者融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质地。
文中的长句绵延铺陈,是最显眼的语言特点。写院落秋晨那一段,从“泡一碗浓茶”写到“向院子一坐”,再到仰望碧天、听驯鸽飞声、细数日光、静对牵牛花,一口气不停,情绪随着句子缓缓流淌,有一种旧式散文的舒展气韵。这种长句的写法,不是故意卖弄,而是作者情绪本身的节奏——那种悠长的感受,用短句是装不下的。
主观色彩极为浓厚,是郁达夫散文的标志性特征。文中直接写出“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毫不客气地表达个人偏好;写到落蕊让人感到“落寞”,是他自己的感受,并非客观陈述。这种强烈的“我”的在场,让文章读起来像一封私人书信,拉近了和读者之间的距离。
叠词与拟声词为文章增添了音韵上的质感。“疏疏落落”“混混沌沌”“息列索落”,这些词读出声来,本身就有一种散漫、凉意的节奏感,和秋天的氛围高度吻合。尤其是“息列索落”四个字,拟声精准,既写出了秋雨骤降的声音,也写出了那种雨声带来的寒意。
叠词的妙处不只在于好听,它能强化一种程度感和氛围感。“落落的秋草”和“疏疏落落的秋草”,给人的画面是不一样的——后者让那几根秋草之间的空白都变得可见了,寂寥感也随之出来了。
A. “清、静、悲凉”是作者对秋天的批评,说明北国的秋天令人不舒服
B. “清、静、悲凉”三词概括了北国之秋的特质,也奠定了全文的情感基调
C. 作者用这三个词说明北国的秋比南国的秋更加寒冷
D. “悲凉”表明作者当时心情极为低落,对北平的秋天并不喜欢
A. 视觉
B. 听觉
C. 嗅觉
D. 触觉
A. 说明南方的食物和动物不如北方的好
B. 用生活化的对比,形象地写出南北之秋在浓度和分量上的差异
C. 表明作者喜欢北方的饮食文化,不喜欢南方的生活方式
D. 用夸张手法,说明北国的秋天比南国的秋天美一百倍
A. 槐树落蕊铺满地,脚踩上去无声无味
B. 都市闲人在雨后桥头互道“天可真凉了”
C. 秋蝉的嘶叫处处可闻,像家家户户养的家虫
D. 大雁南飞,长空雁叫,映衬出北平秋日的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