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归纳法 I:公式、整除与不等式
上一章我们练习了逆否和反证:先绕到一个更好下手的方向,再把结论逼出来。数学归纳法处理的是另一类麻烦——题目想一次证明无穷多个命题。
比如下面这个等式:
1+2+⋯+n=2n(n+1)
把 n=1、2、3 代进去都不难。可题目说的是“对所有正整数 n”,所以检查一百个值也不够。第 101 个值或更远的某个值,仍然可能出问题。
归纳法的办法是把这些命题排成一条链:先让链条的第一环成立,再证明任何一环只要成立,就能带动下一环。它不是替我们猜公式,也不只是批量计算;它是在证明一条覆盖所有目标整数的传递规则。
本章只讨论普通归纳法,也就是从 P(k) 推到 P(k+1)。下一章会处理需要同时使用多个较小情形的强归纳法,以及它和良序原理、递归定义之间的联系。

归纳证明的主线:起点成立;任取一格,假设它成立并推出下一格;于是从起点开始的全部整数都被覆盖。
把一个结论拆成一族命题
归纳法中的 P(n) 是一个带整数参数的命题。每给 n 一个具体值,就得到一个可以判断真假的命题。
例如,定义
P(n):1+3+5+⋯+(2n−1)=n2
那么 P(1)、P(2) 和 P(3) 分别是
1=12
1+3=22
1+3+5=32
这里有一个很实用的写作习惯:正式证明前,先把 P(n) 完整写出来。否则“假设它成立”“推出下一步”里的“它”和“下一步”很容易失去对象,尤其当题目同时出现 n、m、r 等多个字母时。
先确定范围,再确定起点
命题的范围是归纳证明的一部分,不是句末随手补上的条件。下面三句话的起点分别是 0、1 和 4:
∀n∈N,P(n)
∀n∈Z,n≥1⇒P(n)
∀n∈Z,n≥4⇒P(n)
如果结论只对 n≥4 成立,就应该从 P(4) 开始。硬从 P(1) 开始,既没有必要,也可能根本做不到。
本章统一把起点记作 n0。要证明的完整命题是
∀n∈Z,n≥n0⇒P(n)
只写“对所有 n”通常太宽。比如 2n≥n2 在 n=3 时是假的,却从 n=4 开始一直成立。边界写错,整个定理就变了。
检查很多个值为什么还不算证明
列出前几个值有两个作用:帮助发现模式,也帮助抓住明显错误。它不能覆盖无穷多个值。
假设我们检查了 P(1) 到 P(1000)。这只得到一个有限合取:
P(1)∧P(2)∧⋯∧P(1000)
它没有说明 P(1001),更没有说明任意遥远的 P(n)。归纳步骤提供的正是缺失的统一规则:它不是再检查一个值,而是对任意符合范围的 k 证明一个条件命题。
普通归纳法的逻辑骨架
要证明从 n0 开始的所有 P(n),需要两项事实:
P(n0)
以及
∀k∈Z,k≥n0⇒(P(k)⇒P(
有了这两项,就能推出
∀n∈Z,n≥n0⇒P(n)
把它展开,链条更容易看清:
P(n0)
P(n0)⇒P(n0+1)
P(n0+1)⇒P(n0+2)
P(n0+2)⇒P(n0+3)
从基础得到 P(n0),用第一条蕴含得到 P(n0+1),再用下一条得到 P。任意目标 与起点之间只隔有限步,因此总能沿链条走到它。

多米诺只是直觉模型。真正起作用的是起点 P(n0) 与对每个 k≥n0 都有效的蕴含 P(k。
基础、假设、步进和结论各做什么
定义命题。 先说清 P(n) 的内容以及整数范围。归纳变量不清楚,后面就不知道究竟在让哪个量增加 1。
归纳基础。 证明 P(。它负责启动链条。只证明传递规则却没有起点,就像证明“如果有人拿到钥匙,就把钥匙交给下一人”,但队伍里一开始没有人拿到钥匙。
为什么“假设 P(k)”不是循环论证
第一次接触归纳法,最合理的疑问就是:结论还没证明,为什么可以先假设 P(k)?
关键在于,我们没有无条件地宣布 P(k) 为真。归纳步骤要证明的是一个蕴含:
P(k)⇒P(k+1)
证明蕴含时,本来就可以临时假设前件成立,再推出后件。上一章证明“若一个整数的平方是偶数,则这个整数是偶数”时,也会先假设“平方是偶数”。那不是把最终结论当作已知,而是在研究:一旦前件成立,后件是否必然跟上。
归纳假设与循环论证有三处明确区别:
- 假设的是 P(k),目标是 P(k+1),两者不是同一个命题。
- k 是任取的,推导必须对每个 k≥n0 都有效,不能挑一个方便的 。
真正的循环写法是:
假设 P(k+1) 成立,再得出 P(k+1) 成立
它没有建立从上一格到下一格的桥。归纳法允许你站在 P(k) 上造桥,但不允许你先站到桥的另一端。
“设 k≥n0,假设 P(k) 成立”中的 k 不是某个特殊常数,也不是已经被单独验证过的数。它代表范围内任意一格。证明中若使用了“ 是偶数”“”之类额外条件,就只证明了部分链条。
从题目到证明:先写四行草稿
很多归纳证明不是算不动,而是目标没写准。正式变形前,建议先写下面四行:
P(n):题目中关于 n 的完整命题
P(n0):起点要检查的命题
P(k):归纳步骤中允许使用的命题
P(k+1):归纳步骤真正要得到的命题
例如,对于
P(n):1+3+⋯+(2n−1)=n2
归纳假设是
1+3+⋯+(2k−1)=k2
目标不是在原式末尾机械地写一个 k+1,而是把整个命题中的 n 换成 k+1:
1+3+⋯+(2(k+1)−1)=(k+1)
也就是
1+3+⋯+(2k−1)+(2k+1)=(k+
这一步常常直接暴露解题方向:左边比 P(k) 多了最后一项 2k+1,所以应当从归纳假设左边加上 2k+1 开始。

归纳步骤只负责一阶的落差。困难通常不在“跳得远”,而在找准 P(k) 与 P(k+1) 的差别。
一份可以直接使用的证明模板
用归纳法证明。令 P(n) 表示“……”;先验证 n=n0 时命题成立。任取整数 k≥,假设 成立,即“……”。现在证明 :从 的待证一侧出发,使用归纳假设并完成变形,得到目标一侧。因此 对每个 都成立。结合归纳基础,由数学归纳法, 对所有整数 成立。
模板不是为了把证明写得千篇一律。它的作用是守住逻辑边界。真正需要思考的地方仍然是:P(k+1) 比 P(k) 多了什么,怎样把新增部分接上旧结论。
求和公式:拆出新增的最后一项
求和题的归纳步骤有一个稳定动作:把前 k+1 项拆成“前 k 项”和“第 k+1 项”。前一块由归纳假设处理,后一块负责把右侧公式推进一格。

从 P(k) 到 P(k+1) 的核心动作:保留已知的前 k 项,再补上新出现的最后一项。
例题:前 n 个正整数之和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1+2+⋯+n=2n(n+1)
正式写之前先看一步的差别。P(k+1) 的左边比 P(k) 多 k+1,右边应从
2k(k+1)
变成
2(k+1)(k+2)
所以路线很直接:给归纳假设两边加上 k+1,再整理。
归纳基础。 当 n=1 时,左边为 1,右边为
21⋅2
数值实验与图形拼接可以解释公式为什么像是真的,也可以帮助我们猜出右边。归纳证明做的是另一件事:在公式已经猜到之后,确认它不会在某个更大的整数处突然失效。
例题:前 n 个奇数之和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1+3+5+⋯+(2n−1)=n2
当 n=1 时,左边和右边都是 1,所以 P(1) 成立。
这个例子很短,却展示了归纳证明里最有用的“对差”思路:旧结果是 k2,新结果是 (k+1)2,两者相差
(k+1)2−k2=2k+1
而 2k+1 恰好是和式新增的那一项。
例题:平方和公式
公式往往先由小规模计算或别的方法猜出,再交给归纳法验明正身。现在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12+22+⋯+n2=
当 n=1 时,左边为 1,右边为
61⋅2
这里最容易出现的失误,是整理出一个复杂多项式后就停下。归纳步骤的终点必须与 P(k+1) 的目标式逐项对上:三个因子应是 k+1、k+2 和 2k+3。
整除命题:把“整除”翻译成整数倍
若 a 和 b 是整数,a∣b 的定义是:存在整数 q,使得
b=aq
因此“a 整除某个表达式”的归纳假设,最好立即翻译成“这个表达式等于 a 乘某个整数”。只写“由归纳假设显然仍可整除”,通常会把最重要的一步藏起来。
整除还允许我们使用一个简单事实:a 的整数倍之和仍是 a 的整数倍。也就是说,如果
x=ar
且
y=as
其中 r,s∈Z,那么
x+y=a(r+s)
这就是整除归纳中“旧倍数 + 新倍数”的依据。

目标不是算出 4k+1−1,而是把它改写成 3 乘一个整数。
例题:证明 3∣(4n−1)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3∣(4n−1)
我们希望在 4k+1−1 中制造出归纳假设里的 4k−1。把 4 看成 就够了。
当 n=1 时,
41−1=3所以 ,基础情形成立。
最后一句“4q+1 是整数”并非多余。整除定义要求存在一个整数倍数,这句话正好把定义闭合。
例题:证明 3∣(n3−n)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3∣(n3−n)
当 n=1 时,
13−1=0=3⋅
整除题的思考顺序通常是:先把归纳假设翻译成 aq,再把下一项整理成“旧表达式的整数倍 + 明显的 a 的倍数”,最后把两部分合成 a 乘一个整数。
不等式命题:归纳假设之后还要补一段放缩
等式归纳通常在代数整理后正好碰到目标。不等式归纳更常见的情况是:归纳假设只能把我们送到一个中间量,还要继续比较这个中间量与目标。
如果已知
Ak≥Bk
而目标是
Ak+1≥Bk+1
常见路线是
Ak+1≥Ck≥Bk+1
第一个不等号使用归纳假设,第二个不等号使用 k 的范围或一个单独的代数事实。两个依据都要写出来。

图像能提示指数增长更快;归纳证明仍需把 2k≥k+1 可靠地推进到 2k+1≥k+2。
例题:证明 2n≥n+1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2n≥n+1
当 n=1 时,
21=2=1+1所以 成立。
起点会决定放缩能不能成立
证明对所有整数 n≥4,
2n≥n2
这一次不能从 n=1 开始,因为命题在 n=3 时不成立。起点 4 还会在归纳步骤的第二段比较中发挥作用。
当 n=4 时,
24=16=42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归纳步骤里的范围不能省略。若只写“设 k 为整数”,就没有依据断言 k(k−2)−1>0。
例题:分组后的调和和下界
证明对所有整数 n≥1,
1+21+31+⋯+
这道题的下标容易看错。n 增加到 n+1 时,和式不是只多一项,而是从 2n+1 一直多到 2n+1。
新增项的个数是
2k+1−2k=2k
这些项中最小的是最后一项 1/2k+1,所以新增部分至少是
2k⋅2k+11=2
当 n=1 时,左边和右边都等于 3/2,基础情形成立。
做下界证明时,可以把左边换成一个更小但仍然不低于目标的量;做上界证明时,可以把左边换成一个更大但仍然不超过目标的量。不要只凭“放大”“缩小”判断方向,要把完整的不等式链写出来。
错误证明检查:每一环都要真的接上
归纳证明形式整齐,反而容易把错误藏在熟悉的句式里。检查时不要只看它有没有“基础、假设、步骤”这些标签,要看标签下面的命题是否正确、范围是否覆盖第一条边。
错误一:把目标放进归纳假设
要证明
1+2+⋯+n=2n(n+1)
有人写:
设 k≥1。假设 1+2+⋯+k+,因此 成立。
这段话假设的就是 P(k+1)。它既没有使用 P(k),也没有建立 P(k)⇒P(k+1),所以是循环论证。正确的假设只能停在
1+2+⋯+k=2k(k+1)
然后从左边补上 k+1。
错误二:基础看似正确,实际选错了起点
考虑这个假命题:对所有整数 n≥0,
2+3+⋯+n=2n(n+1)
有人把 n=0 时的左边看成空和,于是说两边都是 0;接着又声称只要 P(k) 成立,两边加 k+1 就得到 P(k+。代数形式看起来很顺。
问题出在第一条真正需要的传递 P(0)⇒P(1)。当 n=0 时,2+3+⋯+n 被解释为空和;当 时,它仍然是空和,并没有新增 。因此从 到 不能使用“加上 ”这条变形。实际上
P(1):0=1
是假的。
这类错误提醒我们:省略号表示的和式也有边界,不能默认从 k 到 k+1 永远恰好多出一项。最小的几个值要写开检查。
错误三:证明了大多数步,却漏掉第一步
有一个著名的错误论证试图证明“任意 n 匹马颜色都相同”。它的想法是:从 n+1 匹马中拿走最后一匹,前 n 匹按归纳假设同色;再放回最后一匹并拿走第一匹,后 n 匹也同色;两组有重叠,因此全部同色。
当 n≥2 时,两组确实有共同的马。但从 n=1 推到 n=2 时,两组分别只有第一匹和第二匹,交集为空。没有共同成员,就无法把两组的颜色连起来。
也就是说,这个论证至多证明了
P(2)⇒P(3),P(3)⇒P(4),…
却没有证明启动链条所必需的
P(1)⇒P(2)
“后面都能接上”不能弥补第一条边断开。
发现归纳假设 P(k) 可能是假的,不是指出错误证明的充分理由。证明条件命题时本来就可以假设前件;真正要找的是:从这个假设到 P(k+1) 的哪一步不合法,或者哪一个 k 没有被推理覆盖。
一份更可靠的检查表
写完后逐项回答:
- P(n) 是否包含完整命题与完整范围?
- 起点 n0 是否是结论范围中的第一个整数?
- P(n0) 是否真的成立,而不是只写“显然”?
- 归纳步骤中的 是否任意,并明确满足 ?
普通归纳卡住时,先检查命题够不够用
普通归纳不是把“假设 P(k)”写上去就一定能成功。真正困难的部分,是让 P(k) 提供足够的信息推出 P(k+1)。
如果卡住,可以按这个顺序排查:
- 目标写对了吗? 先把 P(k) 和 P(k+1) 并排写出,找出新增项或新增结构。
- 归纳假设用上了吗? 如果整段证明完全不需要 P(k),它可能是一个直接证明,也可能漏了关键逻辑。
- 代数形式合适吗? 求和式通常拆最后一项,整除式通常凑出旧表达式,不等式通常需要一个中间界。
- 命题是否太弱? 有时原命题只告诉你一个结果,却不给下一步所需的附加信息。这时可以尝试证明一个更强、但仍然为真的命题。
- 下一步是否依赖更早的多个情形? 如果 P(k 同时需要 、 或更早结论,强归纳会写得更自然。
加强归纳命题听起来像是“原题证不出,就证一个更难的”,但在归纳步骤里,更强的 P(k) 也会成为更强的可用假设。加强后的命题必须是真的,而且要重新验证基础情形。
本章的三个主要题型都只需上一格:求和时补一个新项,整除时把下一项写成旧倍数加新倍数,不等式时从旧界推出新界。下一章会遇到“拆开一个对象后,得到的几个部分大小不一”的问题。那时只知道 P(k) 往往不够,我们会允许同时使用 P(n0),P(n0+,这就是强归纳法。
练习
先在纸上写出 P(n)、起点、P(k) 和 P(k+1),再展开证明。答案折叠起来,是为了让你先检查自己的桥搭在哪里。
练习一:立方和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13+23+⋯+n3=(
当 n=1 时,两边都是 1,基础情形成立。
任取整数 k≥1,假设
13
练习二:几何和
设 r 是实数且 r=1。证明对所有非负整数 n,
1+r+r2+⋯+rn=
起点是 n=0。此时左边为 1,右边为
r−1r−1=1这里用到了 。
练习三:整除
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
5∣(6n−1)
当 n=1 时,61−1=5,基础情形成立。
任取整数 k≥1,假设 。于是存在整数 ,使得
练习四:不等式
证明对所有整数 n≥2,
1+41+91+⋯+
从 k 到 k+1 时新增 1/(k+1)2。归纳假设给出的中间量是
当 n=2 时,
1+41=4
练习五:找出断掉的第一条边
有人要证明“对所有正整数 n,任意 n 个人年龄相同”。他用与“两组各去掉一人”相似的论证,声称从 P(k) 可以推出 P(k+1)。错误发生在哪个 k?为什么?
错误发生在从 k=1 推到 k+1=2。把两个人分成“去掉最后一人”和“去掉第一人”的两个单人组时,两组没有共同成员,因此无法通过共同成员把两人的年龄联系起来。论证可能对 k≥2 的跳步有效,但缺少 P(1),整条归纳链没有启动到第二格。
本章小结
普通归纳法证明的是一族按整数排列的命题。它需要一个准确的起点 P(n0),还需要对任意 k≥n0 建立 P(k。归纳假设不是循环论证,因为它只是证明这个条件命题时临时采用的前件;真正要推出的是不同的命题 。
求和公式通常拆出新增最后一项;整除命题先按定义写成某个整数倍;不等式命题往往要在使用归纳假设后再补一次有范围依据的放缩。每种题型的表面计算不同,骨架始终相同:起点要对,第一条边不能断,任意一步都必须接得上。
下一章会把“只允许使用 P(k)”扩展为“可以使用从起点到 P(k) 的全部已知情形”。当下一步依赖多个更小对象时,那种写法会更自然。